謝府王媽生平事略 設置辦法 組織編制 聖樂曲牌 活動花絮 記事本
 
         舘主  謝府王媽           先師  孔子  
 
王媽聖樂團/王媽聖樂團設置辦法 ( 97.3.23第1屆第4次管理委員暨監察委員聯席會議決議通過)
 
 
-∞-∞-∞-∞-∞-∞-∞-∞-∞-∞-∞-∞-∞-∞-∞-∞-∞-∞-∞-∞-∞-∞-∞-∞-∞-∞-∞-∞-∞-∞-∞-∞-∞-∞-∞-∞-∞-∞-∞-∞
設置宗旨 此乃為發揚王公祖隱居會稽東山常與名流遊玩,攜歌妓絲竹會友擁文吟詩和王媽賢淑的精神,並以保留民間優良傳統聲樂以育化人心。
其主要的使命就是 : 繼起傳統儒學火苗,厚植本土文化根基。
有鑒於往昔林園地區廟會及地方戲曲非常活躍,每年王公生或者科期迎王公,都有許多來自民間的樂師前輩領著聖樂團前來廣應廟向王公祖祝壽或是參予盛典。到如今民間樂師日漸凋零,碩果僅存的也已七、八十歲,如不加以傳承,恐怕到時會失傳。這就是廣應廟王媽聖樂團成立於林園鄉的主要因素。

 

一、 為效法王媽蕙質蘭心、賢淑好樂,相夫教子的典範,特訂定本辦法。
二、 本樂團名稱為廣應廟王媽聖樂團(以下簡稱本團)。
三、 本團為廣應廟轄下組織,以非營利為目的,以公益性之教育學習為宗旨。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成立社團組
         織。
四、 本團任務如下︰
         (一) 發揚王媽賢淑及王公祖好樂的精神,以保留優良傳統聲樂,育化人心。
         (二) 義務參加廣應廟各項慶典活動演奏。
         (三) 其它推廣音樂教育宣導、公益性活動及國樂研究發展等。
五、 本團團員入團條件︰凡贊同本團宗旨,對音樂喜好並肯投入學習及義務奉獻之熱心人士,經申請入社核
         可者。
六、 團員享有本團免費提供教育學習訓練一貫課程。
七、 本團 負責人由廣應廟主任委員兼任之,置團長一人,義務職,由廣應廟公開徵選之。團長得推薦副團長
         一人及領導幹部若干人,由廟方核可後任用之,均為義務職。任期四年。
八、 本團置執行祕書一人,由廟方人員派兼。
九、 經費︰每年由團長提出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交廣應廟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執行之。
十、 本辦法由廣應廟管理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之,其他未盡事宜,由團長提出簽呈並擬具可行方案,層轉主任
         委員核可後施行之。
 

政府立案 林園鄉廣應廟王媽聖樂團經奉高雄縣政府97.07.07高縣文表演業字第972022號登記在案。
   
 

地址:832高雄縣林園鄉廣應村王公路340號     電話:07-6413158、07-6425718    傳真:07-6425718     E-mail:kuaning@xuite.net